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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《关于组织开展防台风防汛工作检查的通知》

时间:2015-04-29 09:19   点击数:

各职能部门、全资、控股企业:

汛期将至,为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,消除各种隐患,确保企业财产和人员的安全,创建平安厦大,构建和谐校园,请各企业近期自行组织一次安全检查,具体要求请参照学校《关于组织开展防台风防汛工作检查的通知》。

附:

关于组织开展防台风防汛工作检查的通知

全校各单位:

安全大检查是确保安全度汛的重要措施。为全面做好防台防汛各项工作,及时发现安全隐患,提早落实整改措施,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全校防台防汛工作大检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要求

1、坚持“防重于抢”的方针,根据《厦门大学防台风应急预 案》要求,横向到边、纵向到底、突出重点、不留死角。

2、按照学校安全工作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的规定,各单 位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、精心部署,按照“谁检查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落实汛前检查工作责任制。对未按要求进行检查,汛期出现问题的,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
3、各单位要对检查出的防台防汛隐患点建立台账,落实整改责任单位、责任人、防范措施、整改时限,及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,确保安全度汛。

二、检查内容

1、防台防汛组织机构。主要检查本单位是否将党政主要领 导纳入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,以及相关工作小组成员是否已根据职务变化、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和补充。

2、抢险救灾物资设备情况。主要检查必要的物资、设备是 否已采购配备,运行是否正常,有无演练。

3、房屋构筑物情况。主要检查屋面、门窗、墙体等部位是否完好,落水管、排水管是否通畅,二次装修线路孔洞是否填补。(房屋构筑物主要包括教工住宅、学生宿舍、行政教学科研用房等校舍,重点检查旧房、危房、临时建筑。)

4、树木情况。主要检查校内大树、老树的树干是否存在空心、虫蛀等隐患。

5、排水排洪排污系统、水库、低洼地带情况。主要检查排水排洪排污系统是否运行正常,排洪沟是否畅通,路面雨水井是否通畅,水库水位是否符合防汛要求,地下室和地下车库、低洼 地带的排水设备是否运转正常等情况。

6、供水排水、供电断电设备、网络通讯设备情况。主要检查供水排水、供电断电是否易受台风损坏,是否需要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等情况。

7、建筑工地情况。基建工地、高空建筑设施、基建工棚,主要检查基建工棚、高空设施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以及有无 应急措施等情况。

8、地质灾害点情况。主要检查山体崩塌、泥石流、落石等 各类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是否完成加固。

三、职责分工

根据部门工作职责,安全检查分工如下:

1、各学院、研究院行政办公教学科研用房(含本单位管理、使用的地下室、地下车库、配电室),按照“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 则,由各使用、管理单位负责检查日常使用情况,排查安全隐患。

2、公共办公楼按照“谁管理谁负责”的原则,由各管理单位 负责检查,排查安全隐患。对于门窗等通过简易维修能解决问题的,各单位应自行负责维修;各单位无法自行消除的安全隐患, 应作好记录、及时向学校职能部门上报安全隐患及维修要求。

3、公共教学楼由教务处负责排查,并向资产处做好报修工作。

4、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公寓办负责检查,确保学生宿舍安全, 若有发现安全隐患,及时上报资产处维修。

5、教工宿舍、住宅由资产处、后勤集团负责排查、维修以 及人员安置;情况严重的,汇总上报学校。

6、树木、道路由资产处、后勤集团负责排查,及时修剪枯 枝、加固老树,确保道路畅通。

7、下水道、排洪沟、截洪沟、水库、低洼地带由资产处、 后勤集团负责排查,确保下水道、排洪沟、截洪沟、路面集水井 的畅通;同时检查水库水位、低洼地带的排洪能力。

8、供水排水、供电断电设备由资产处、后勤集团负责排查,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确保供水排水、供电断电正常。

9、网络通讯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排查,校内广播系统由宣 传部排查,有线电视由宣传部协调厦门市有线电视部门排查。

10、基建工地、高空建筑设施、基建工棚由基建处负责排查, 加强临时施工住房、高空作业的塔吊、脚手架、建筑工地支架等 方面的安全排查,并采取必要的加固措施,对工地开挖的基坑、打桩的洞孔进行标志,并派人看守。同时,基建处还应对易发山 体崩塌、泥石流、落石等等地质灾害点进行防护,消除安全隐患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防台风防汛工作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,相关工作分阶段进行:

1.日常检查:

(1)各单位要在4月22-29日自行组织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,及时维修、整改,落实防范措施。本单位无法自行维修的,应及时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。

(2)学校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查。近期将开展本学年第一次抽查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2.重点排查:

(1)接到有关部门的台风、暴雨预警信息后,各单位要对 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本单位的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排查,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;本单位无法解决的,立即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。

(2)接到有关部门的台风、暴雨预警信息后,学校各相关 职能部门按照本单位职责,对各使用(管理)单位上报的潜在安全隐患、公共场所、公共设施进行重点排查,及时维修,消除隐 患,同时将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学校防台风领导小组。

(3)接到台风即将登陆或严重影响厦门及周边区域的台风警报信息后,学校主要领导或学校防台风领导小组组长带队,对校内重大隐患处、重点部门进行检查;必要时,疏散、安置危险区域人员,转移相关物资、设备。

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防台风防汛工作检查,并填写《厦门大学防台风防汛工作检查情况登记表》,于4月29日下午下班前 统一报送资产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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