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规范推进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(下简称公司)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法律顾问单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法律顾问的职责
(一)为公司提供日常性法律咨询服务;
(二)优先接受公司委托担任代理人,参加涉及公司的经济、民事、知识产权、劳动、行政、刑事等案件的诉讼以及非诉、调解、仲裁等活动;
(三)经公司授权或委托,签署、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;
(四)为公司有关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或出具律师意见书,参与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;
(五)为公司草拟、制定、审查、修改各类协议、合同、章程等法律文书,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咨询、起草或合法性审查工作;
(六)参与公司有关项目的策划、谈判,协助起草、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以及甲方为当事人的重大合同;
(七)协助公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每年至少为公司提供2次法律知识培训;
(八)其他需要提供的涉法服务。
二、受聘条件
(一)法律顾问单位受聘条件
1.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设立,并由行业主管部门颁发行业资格证书,在厦门市注册满5年,连续正常执业3年以上(含3年)的律师事务所,在厦门有常设机构;
2.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,近3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;
3.不少于8名专职执业律师;
4.能派遣相对固定的2名律师提供法律顾问服务。
(二)法律顾问受聘条件
1.政治素质高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、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;
2.通过国家司法考试,取得律师资格证,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,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具有影响力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;
3.法律业务能力强,责任心强,能够胜任甲方交办法律工作;
4.精通企业管理等法律法规,有在高校所属企业从事法律顾问经历者优先;
5.未受过刑事处罚、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及律师协会的惩戒。
三、选聘程序
(一)申请
1.有意应聘的律师事务所须提交以下材料
(1)本单位执业许可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材料,
(2)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,包括从业人员概况、开展业务情况、代表性的案例;
(3)拟为公司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、依据及相关优惠条件。
2.律师事务所选派顾问律师须提交以下个人材料
(1)个人近3年的基本情况介绍,包括学历、职称、获取律师资格的时间,主要执业经历,现执业机构等;
(2)个人的研究成果、主要诉讼、非诉讼案例成果和业务专长等。
上述材料扫描件于2023年3月20日前发邮件至zcjy@xmu.edu.cn,邮件主题注明“法律顾问”。
联系人及联系电话:涂老师,0592-2180383。
(二)评审
公司将按照公平、公开、公正的原则,对相关材料进行认真评审,综合考察各方面因素,确认拟聘任律师事务所。
(三)聘任
经评审确定,公司将与中选单位签署法律顾问合同,合同期为一年。
厦门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
2023年3月10日